一、依據「台灣優良食品驗證方案文件與資料管理程序」辦理。
二、公告事項:
(一)修正機關: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。
(二)修正依據:113年第10屆第5次技術委員會之研議結果。
(三)「TQF Clean 附加驗證方案2.0版」草案內容及修正重點載於本會官網(www.tqf.org.tw)。路徑:本會官網首頁/最新消息/協會公告。
(四)於本公告日起至114年1月10日止,相關修正建議請填寫線上表單 https://forms.office.com/r/d9HhvXHFSZ。草案預告結束後本會將統一回覆相關問題及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