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依據我國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」以及其施行細則,要求食品須進行標示,因此各位食品業者須依遵照規定,進行合法正確的食品標示,食品標示除提供消費者必要資訊外,也常作為宣傳吸引消費者作為選購參考依據。
而標示項目在【包裝食品】與【散裝食品】的規定不盡相同,因包裝食品標示項目繁雜,除基本標示資訊外,又因食品使用原料、產品類型等因素有其他標示規定事項(如:過敏原、警語表示、真空食品、冷凍食品…等),倘因標示資訊有誤,必須進行改正才能重新上架。
另外,食品業者使用的原料不盡相同,且原料使用部位、使用限量有不同規範。部分業者可能使用食品添加物及食品原料時,有誤用未允許使用或使用超量,導致須全面回收下架,不但造成損失外,也影響整體商譽。
因此,本會提供相關服務,協助確認食品包裝標示內容適法性以及食品配方適法性,使食品業者能更加瞭解產品標示及使用原料是否合乎我國法規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