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:TQF驗證機構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(下稱食品所)115年7月20日食研驗字第1150002659號及115年8月7日食研驗字第1150002994號函辦理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因「苯駢芘事件」新增受影響之TQF驗證產品4項,食品所依「TQF台灣優良食品品質管理驗證方案」第 2.3.3 條規定,自即日起暫時終止下述4項產品之驗證資格至115年12月31日止。
(一)油炸專用油18L。
(二)泰山大豆沙拉油3kg。
(三)黃金優選大豆沙拉油3公升。
(四)黃金優選大豆沙拉油18公升。
二、本案自案發後迄今,業經行政及司法單位依法進行執法作業,本會後續將依行政及司法單位之執法結果,再依TQF驗證方案相關規定進行後續處置。